公司破产还要还债吗
1、法律分析:公司申请破产后,还需要继续还债,但是需要按照破产程序,以公司清算后的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务。
2、律师表示,公司申请破产并不意味着可免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偿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按以下顺位偿付:首先,偿还员工工资及福利、社保费用、补偿金等;其次,清偿除上述外的社会保险费及税收;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不足清偿同顺位债权,则按比例分配。
3、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还要还。但是所有的债款都是由公司的资产进行偿还,所有债权人都无权向股东要求用个人资产偿还。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无需偿还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资产将被清算,用于偿还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债务人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偿还债务,例如达成协议或进行债务重组。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无需偿还债务 当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并申请破产时,其资产将被清算以偿还债务。
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1、律师表示,公司申请破产并不意味着可免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偿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按以下顺位偿付:首先,偿还员工工资及福利、社保费用、补偿金等;其次,清偿除上述外的社会保险费及税收;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不足清偿同顺位债权,则按比例分配。
2、法律分析:公司申请破产后,还需要继续还债,但是需要按照破产程序,以公司清算后的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务。
3、个人申请破产后确实需要还债,这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的。具体来说,《破产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当人民法院接受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该法规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利。这意味着,即便个人通过申请破产来解除一部分债务压力,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债务都会被免除。
4、法律分析:需要的。个人申请破产必须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即便是申请了破产,也不是说就不用偿还债务了。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对债务进行部分减免,但是只能是一小部分。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还应该想各种办法,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个人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申请个人破产后,债务仍然需要偿还,但偿还方式和具体情况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个人破产意味着债务人无法按照原有的债务偿还计划来履行义务。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资产会被清算和评估,用来偿还债务。如果资产不足,部分债务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能会被豁免。
个人申请破产后确实需要还债,这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的。具体来说,《破产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当人民法院接受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该法规定的程序来行使权利。这意味着,即便个人通过申请破产来解除一部分债务压力,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债务都会被免除。
个人宣布破产债务还是要还的,用户在申请个人破产之后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即使用户申请破产,也不意味着不必偿还债务。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部分减免或免除债务,但幅度很小。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应想办法积极履行义务。债务人无法清偿的情况有两种:暂时无法清偿。
个人申请破产后的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个人申请破产不能不用还债,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对债务进行部分减免,但是只能是一小部分。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还应该想各种办法,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需要的。个人申请破产必须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即便是申请了破产,也不是说就不用偿还债务了。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对债务进行部分减免,但是只能是一小部分。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还应该想各种办法,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申请破产后是否要还债
法律分析:公司申请破产后,还需要继续还债,但是需要按照破产程序,以公司清算后的破产财产为限,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务。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还要还。但是所有的债款都是由公司的资产进行偿还,所有债权人都无权向股东要求用个人资产偿还。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在特定情况下,当债务人无力偿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而在申请破产后,可以视为已经不具有还债能力,申请破产后。也就是说宣告破产后,仍要以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法律分析:申请破产后还需要继续还债。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可以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会制作债权记载表,会在公司破产清算完毕后的财产范围内进行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